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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生活展示

郑州基石中学海外校友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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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命名
 
1.校友会定名为“郑州基石中学海外校友会”,其英文译名为Zhengzhou  Cornerstone High Shcool Overseas Alumni Association,缩写为ZCHSOAA,以下简称:基石中学,由海外校友自愿组织,面向所有基石中学校友的群众团体。
 
第二章 宗旨
 
本协会旨在建立和加强基石中学海外校友之间的联系并以此促进校友间的友谊,以及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达到团结合作,互帮互助,共享信息和资源提供统一的平台,为把基石中学建设成为一流的国际学校而努力。
 
此宗旨将通过如下方式来实现:
 
1.通过互联网及其它通信手段促进校友间、校友与母校间,以及本协会与其它组织间的信息交流。
 
2.协助或者主办与校友们利益有关的活动:
 
2.1.各班级、各年级、各局部地区以及所有基石中学海外校友的聚会
2.2.协助处理直接影响或改变海外某位校友或全部校友的生活的非常事件
2.3.接待由基石中学在校师生组成的访问代表团
2.4.与基石中学商谈、洽谈有关海外校友共同关心的问题
2.5.举办讲座等,促进和加强校友间及校友会与基石中学间的交流及广泛合作
2.6.为基石中学的在读学生提供交流及以后毕业留学的相关帮助
2.7.其它任何有助于海外校友学习、就业、创业开展的活动
 
第三章 会员
 
1.学会由正式会员、名誉会员和捐助会员组成。
 
2.凡现在或曾在海外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有申请成为正式会员的资格:
2.1.基石中学各个时期的毕业生、肄业生、业余进修生
2.2.曾在基石中学任教、任职者;
 
3.名誉会员的称号可以授予那些以特殊方式对校友会做出贡献的自然人,由两名正式会员提名并经由理事会通过。荣誉会员可以参加所有学会活动,但没有选举权和投票权,并且不能被选入理事会。
 
4.捐助会员可以是任何自然人,他们虽然不能积极参与学会活动,但是愿意支持或资助校友会的宗旨。捐助会员没有选举权和投票权,并且不能被选入理事会。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
 
1.会员有权参加校友会举办的所有活动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2.每一位正式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会员大会上享有投票权。名誉会员和捐助会员不享有上述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投票权。
3.会员有权取得本会的有关刊物和资料。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5.对协会日常事务的建议权、监督权。
6.参加协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7.获得协会提供的有益信息资源的权利
 
第五章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校友会章程。
2.关心校友会的工作,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发展,积极参与母校系列海内外活动
 
第六章 入会和退会
 
1.有意向加入校友会、成为正式会员或者捐助会员的人员需向理事会提交正式的书面或是网上申请,经理事会讨论后方可通过
 
2.会员资格出现以下情况下被取消:
2.1.自愿退出;
2.2.因未交会费或因犯严重错误、有损我校名誉者,经理事会讨论予以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第七章 理事会
 
1.理事会的组成包括:
1.1.会长一名
1.2.副会长一名
1.3.秘书长一名
1.4.财务负责人一名
1.5.其他理事若干名
1.6.名誉会长一名
 
2.理事会是本会的决策机构。
 
3.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方式选举产生,理事会选举具体参照选举办法。会长由上届理事会提名,由到会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如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则由新届理事会决定会长人选。其他理事的选举以简单多数形式决议,票数相同时由会长做出决定,会长缺席则由副会长决定。
 
4.理事职位每届任期二年,可以多次连任,但会长至多连任一次。理事会每二年换届一次。
 
5.如果一位理事会成员提前退出理事会,理事会可在召开下一次会员大会之前任命一位新的代理理事。
 
第八章 会员大会
 
1.会员大会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
 
2.本会的所有会员都可以参加会员大会。
 
3.会员大会的日期一般定为每年的基石中学的校庆日。会议日期定好后,由秘书长提前至少15天通知所有会员。会议日程应写在通知里。
 
4.会长在其他理事会成员的协助下主持大会,并作年度工作报告。会员大会应讨论所有写在日程上的问题和建议。会议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会员同意方可通过。大会日程结束后,可以进行新一届理事会选举。
 
第九章 理事会会议
 
1.理事会至少每6月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或由至少四分之一的理事会成员提出要求召开。
 
2.会上的决定由半数以上投票同意通过。如果票数相等,会长的票起决定作用。
 
3.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由会长推荐、或由理事会决定某位副会长代替行使会长职责,并且主持理事会会议。
 
4.理事会成员若无理由连续3次未参加会议,可被认为自动辞职。
 
第十章 经费
 
1.会员必须履行交会费的义务。会费的数额及交会费的时间由会员大会决定。
 
2.校友会接受个人、企业或地方组织的赞助。
 
3.校友会自营项目所赚取的费用将作为校友会的活动经费。
 
4.校友会经费由理事会管理,由财务人员经办。
 
第十一章 终止
 
1.校友会在遇到不可抗力的困难等原因必须终止活动时,由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同意终止,并由会长签署有关文件后,即可终止本会活动。
 
第十二章 生效 
 
1. 本章程经2014年6月14日经毕业典礼会议通过施行。